照片中更大的漏洞,則是顯示的拍攝時間為2014年1月24日10點22分。“他們拉我去銀行的時間是晚上,地點更不是郵儲銀行莒南縣支行的業(yè)務大廳,而是天橋路8號的位置”,孟令超說。
而另一張照片顯示時間為同一天的同一時間。張傳強所在的照片里,可明顯看出屋頂?shù)臒袅林,明顯可見兩處燈光。
同一時間拍的照片,銀行的工作人員除了經(jīng)辦人李陽不變外,另一銀行工作人員拍照時都換了人。
“我當天沒見過孟令超,我是到現(xiàn)在見了面都不認識,只是電話聯(lián)系過”,張傳強表示。對于拍照時間,張傳強回憶應該是當天下午6點左右,所有事情結(jié)束后還是李陽送自己回家。
回到家時在縣城工地上打零工的父親早就已經(jīng)到家了。
對于拍照時間的異常,銀行對當事人的解釋為相機時間設(shè)置有誤。 9/9 首頁 上一頁 7 8 9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