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 杜海)本月初,國家電網公司電子商務平臺發(fā)布了《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(2018年8月)》,這份通報對全國276家相關企業(yè)進行了處理。其中,濟南清河電氣有限公司(下稱“清河電氣”)被處理的原因是:“配變產品在國網浙江電力合閘時C相絕緣擊穿,且2次抽檢不合格,在公司系統(tǒng)暫停配網協(xié)議庫存10(20)kV配變標包中標資格6個月。處罰期內在國網山西、河北電力3次抽檢不合格被通報。”對此,國家電網公司給出的處理意見是,2018年1月29日-2019年1月31日,清河電氣所有品類在公司系統(tǒng)招標采購中列入黑名單。
那么,公司相關產品為何在短期內5次抽檢不合格?尤其在處罰期內為何還會出現(xiàn)抽檢不合格的情況?對此,公司方面如何制定整改措施?被處罰后,公司在招標采購、業(yè)務經營等方面受到多大程度的影響?8日,經濟導報記者通過電郵及傳真等多種形式向該公司發(fā)去采訪提綱,但至截稿時仍未獲回復。
官網信息顯示,清河電氣是1992年創(chuàng)立的濟南清河特種變壓器廠改制而成的股份制有限公司,公司位于濟南市市中區(qū),注冊資金1.046億元,主要生產經營電力輸變電設備。近幾年,其承攬了國家電網內蒙、河北、寧夏、山東等省網協(xié)議庫存、國家電網農網改造、南水北調工程等多項大型工程,成為國家電網公司物資定點采購企業(yè)。有行業(yè)人士表示,該公司此番因產品抽檢不合格被國家電網公司處罰,說明其質量控制體系建設仍待加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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